我個人對於「有點長和太長的名詞用簡稱代替」這件事的看法是不置可否,我不覺得簡稱比較好,但也沒覺得不行。
但簡稱可不可以有點邏輯?
復仇者聯盟3 = 復聯3 → 婦女聯合會3?
就算真要簡稱也是「復盟3」比較對吧?
學生餐廳 = 學餐 → 拜託,這到底是地方名還是餐點名?
但餐廳就餐廳有簡稱的必要?
台北車站 = 北車 → 拜託,這到底是地點名還是車名?
一定要簡稱它不是應該叫北站嗎?
智慧型手機 = 智機 → 我只想問智障型手機會不會簡稱「障機」?
大安森林公園 = 安森 → 那墾丁國家公園叫丁國嗎?
高雄火車站 = 高火 → 媽的不管是看到或聽到這兩個字都一肚子火。
穩定交往 = 穩交 → 那吵架冷戰中要叫「吵冷」嗎?還是吵完架剛和好要叫「架和」嗎?要多蠢才會連情感狀態都簡稱?
胃食道逆流 = 胃逆 → 我懂了,所以尿道結石叫尿石、自律神經失調叫律失、慢性蕁痲疹叫慢蕁、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叫流腦。
隱形眼鏡 = 隱眼 → 媽的這個完全在逼人動手揍你。
如果你戴蛙鏡時會說:「這是蛙眼!」我就不怪你。
永和豆漿 = 永豆 → 智障?